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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债券是怎么回事(什么是“私募债?)

2024-03-06 15:06:21 财经知识

什么是“私募债?

私募债,是指以中小微型企业在***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预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一种公司债券,它非公开发行,所以属于私募债的发行,不设行政许可。没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企业,暂时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

什么是“私募债?

私募债是指向与发行者有特定关系的少数投资者募集的债券,其发行和转让均有一定的*限性。私募债券的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能在证券市场上交易。

公募债券与私募债券在欧洲市场上区分并不明显,可是在***与***的债券市场上,这种区分是很严格的,并且也是非常重要的。

如何转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以全价方式进行转让。转让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得低于5000张或者交易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试点初期,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仅接受投资者“成交申报”指令,不接受“意向申报”和“定价申报”指令。私募债券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什么是债券型私募基金?和普通债券有什么差别?

债券型私募基金则是以私募方式募集资金的基金形式存在,投资方向是以债券产品为主的基金。

百亿私募又“踩雷”!承诺不诉讼,“队友”却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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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民事判决书,将百亿级私募映雪投资再度拉回到公众视野。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发布的民事判决书显示,长安基金旗下一专户产品买入持有“16新华03”,不过在债券到期后,未能拿回本金,于是长安基金将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新华联”)诉至法院。

值得注意的是,案件中专户产品的投资顾问为映雪投资。资料显示,映雪投资虽是百亿级债券类私募,但风控似乎“漏洞百出”,不仅前不久旗下子公司受到监管处罚,产品还频频“踩雷”。

据悉,作为长安基金公司的投资顾问,映雪投资就案涉资金在债委会申报了债权,承诺不采取诉讼等措施,与“队友”长安基金态度截然相反,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投顾承诺不诉讼

通道方反而“不愿意”

对于到期未兑付的债券,投资顾问承诺不诉讼,本是“队友”的基金公司却提起诉讼,令人颇感意外。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发布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2016年12月21日,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公司)与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银行)签订《长安信托——稳健64号(映雪铁岭如意)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长安信托公司受铁岭银行的委托,成立案涉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投资对象为长安基金公司发行的“长安映雪铁岭如意投资组合”资管计划、货币基金或银行存款开展现金管理。

同日,长安基金公司与长安信托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长安映雪铁岭如意投资组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管合同》),成为铁岭银行该投资计划的资产管理人。

2017年4月26日,长安基金公司开始购买新华联公司发行的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16新华03),至今长安基金公司持有新华联公司面额4770万元的公司债券。

长安基金表示,债券到期后,新华联公司按约支付了利息,但没有兑付本金,而且至今未再支付利息,因此决定对新华联提起诉讼,要求其兑付债券本金和利息。

不过,新华联认为,上海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某投资中心)是长安基金公司及长安信托公司的投资顾问,且案涉业务均属于长安基金公司及长安信托公司的“通道类”业务。某投资中心是实际操盘方,是资金的实际管理人。某投资中心已经就案涉资金在债委会申报了债权,承诺不采取诉讼等措施,因此长安基金公司不应再起诉。

最终,法院判定,本案中的某投资中心作为长安基金公司的投资顾问,无论其是否加入债委会并作出何种意思表示,不影响债券持有人长安基金公司的诉讼资格。因此,长安基金公司有权提起本案诉讼,判决新华联公司向长安基金支付债券本金477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失。

“一般来说,基金公司确实可以用专户做通道业务,为私募机构发行私募产品,产品的客户和管理都是由私募进行沟通管理,基金公司只收取通道费。不过,像此次通道方提起诉讼,作为投资顾问的私募‘缺席’的情况,确实比较罕见,投资顾问和通道方显然也没做好沟通。”沪上一位私募人士坦言。

风控“漏洞百出”

值得注意的是,查询***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可知,新华联提及的某投资中心正是映雪投资。

 

资料显示,映雪投资为百亿级私募,其灵魂人物郑宇拥有近二十年的投资经验,曾任国盛证券自营部门负责人,在股票、债券、私募股权投资等领域均有丰富经验,投资业绩也一度非常亮眼。

不过,近年来,映雪投资频频暴露风险,不仅陆续踩雷西王集团、泰禾集团等信用债,导致部分产品成立多年依旧亏***,其子公司最近也遭监管点名。

三方平台数据显示,截至8月12日,映雪投资旗下部分产品成立多年来,收益仍为负数,回撤幅度超过27%,多只产品净值波动也很大。

 

另外,7月中旬,浙江证监*披露了两则处罚公告。公告显示,莱茵映雪(映雪投资子公司)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未完整留存投资运作决策过程性材料、未向投资者披露关联交易、重大事项未向证券基金业协会报告等问题。

郑宇作为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和投研负责人,未谨慎勤勉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债券类私募如何少“踩雷”?

近年来,不少债券私募“踩雷”信用债,如何减小犯错的概率,并将“踩雷”对基金净值的影响降到最小,是摆在很多私募面前的必解题。

优美利投资总经理贺金龙认为,在选择标的层面,首先要在信评方面对宏观因素、政策因素如货币、财政政策、流动性变化等进行研究;其次,对于品种本身隐含的评级多维度进行深度调研,评估其安全边际和折价空间,本着赚小钱积少成多的稳健债券思维去落实风控和信评。在组合层面,贺金龙表示,为了防止某一只债券违约造成净值大幅回调,可以在组合中尽可能避免信用资质下沉,因为往往下沉对于超额收益的性价比贡献不高,反而会影响到产品净值的夏普比率。

私募排排网财富管理合伙人姚旭升认为,在打破刚性兑付的背景下,发债主体风险自担,债券违约正成为常态化现象,因此,坚持分散投资的原则是降低踩雷对产品净值影响的有效方法。管理人需要严格控制持仓比例,避免过度集中投资,即使某支债券出现违约,其他债券产生的收益也可以覆盖一部分亏***减少回撤。另外,在债券违约后,管理人需积极参与违约处置,努力修复净值,帮助投资人挽回***失。

责编:郭晨希  校对:冯雯君

制作:张  巘  图编:尤霏霏  总审读:孙放

统筹:张晓光  监制:林艳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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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债券和股票的区别有哪些?

回答: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中小企业都可以发行私募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2.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私募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私募债券的公司...

产生巨大影响的专项债做资本金是怎么回事?

来源:岳读债市

基本结论

事件: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地方**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我们点评如下:

《通知》出台为了啥?考虑到国内需求下行压力和贸易战带来的外需不确定性,有必要通过“基建补短板”拉动经济增长和就业。去年7.31国常会提出“基建补短板”以来,尽管101号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多项会议文件一再强调保障平台合理融资需求、加强有效投资力度,但基建项目仍受限于资本金不足的困扰。

如何理解《通知》主要内容?《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二:一是支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工作;二是依法合规推进重大项目融资。

 如何支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工作?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重大公益性项目资本金,突破了过往关于“债务性资金不得用于项目资本金”的限制。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明确了“专项债+市场化融资”的组合融资方式。

什么是重大项目?《通知》是对101号文的继承和升华:一方面延续了101号文中“合理保障融资平台公司正常融资需求”的政策要求;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和扩大了重大项目的范围,即:对于部分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且有经营性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已纳入***和省、市、县级**及部门印发的“十三五”规划并按规定权限完成审批或核准程序的项目,以及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提出的其他补短板重大项目。

《通知》对基建投资影响有多大?《通知》的核心在于:坚持结构性去杠杆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地方**债务“前门”,增强基建托底经济能力。乐观情形下预计新增基建投资6,040亿元,对于全年基建投资增速拉动为3.4个百分点。

债市投资怎么看?利率债方面,我们判断即使《通知》落地,相关专项债资金完全作为项目资本金使用,对于基建投资的影响仍然是托而不举,尽管对于经济下行和就业压力有一定缓冲作用,但基本面偏弱格*仍然对债市有利,不过在交易节奏上,需要把握通胀压力、货币政策的边际变化。城投债方面,平台融资短期内维持宽松态势,在城投转型和分化背景下,投资者可以重点关注交投、轨道、水投类平台企业,特别是承接重大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

风险提示:货币政策大幅收紧,债市波动加大。

事件: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地方**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们点评如下:

一、《通知》出台为了啥?

《通知》开篇明确指出是为了“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稳定总需求”。考虑到国内需求下行压力和贸易战带来的外需不确定性,有必要通过“基建补短板”拉动经济增长和就业。去年7.31国常会提出“基建补短板”以来,尽管101号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多项会议文件一再强调保障平台合理融资需求、加强有效投资力度,但从实际执行效果看,基建项目仍受限于资本金不足的困扰,19年新增2.15万亿元的专项债额度只能在项目资本金到位的前提下作为配套资金使用,对于基建投资的拉动效果有限。因此,作为地方**债务监管“开前门、堵后门”的重要工具,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工作。这也是今年两会**工作报告中提及“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的题外之意。

二、如何理解《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提出了四方面具体要求:一是支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及配套措施;三是依法合规推进重大项目融资;四是加强组织保障。其中第二点和第四点基本上沿袭了此前地方债发行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从加强发行定价、丰富投资群体、提高金融机构积极性等多个方面推动地方**债券沿着市场化改革方向发展。因此我们重点关注第一点和第三点。

1.如何支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工作?

1)首先明确了金融支持专项债券项目标准,强调对没有收益的重大项目,通过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地方**一般债券解决;对有一定收益且收益全部属于**性基金收入的重大项目,由地方**发行专项债券融资;收益兼有**性基金收入和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以下简称专项收入,包括交通票款收入等),且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仍有剩余专项收入的项目,可以由建设项目单位根据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剩余专项收入进行市场化融资。

从过往实践看,专项债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一般都是“财政投入资本金+专项债债券融资”,仅有洛阳、武昌、厦门三地发行的轨道交通专项债出现了“贷款+专项债”的混合融资方式,比如洛阳轨道交通项目,专项债融资50亿,其余94.224亿通过贷款融资。本次《通知》实际上是对组合融资做了进一步明确,同时强调对金融机构依法依规支持专项债券项目配套融资,不认定为隐性债务问责情形,有助于打消金融机构的资金投放顾虑。

2)要求精准聚焦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相关项目范围主要包括: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粤***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重大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推进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铁路、收费公路、机场、水利工程、生态环保、医疗健康、水电气热等公用事业城镇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以及其他纳入“十三五”规划内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建设。

3)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包括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发放项目贷款,鼓励保险机构提供融资支持,允许项目单位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等方式支持符合标准的专项债券项目。这一规定对应于前文中组合融资方式的规定,意味着今后专项债项目的融资来源更加丰富、融资难度显著降低。

4)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重大公益性项目资本金。这一点突破了过往关于“债务性资金不得用于项目资本金”的限制,制度性突破意义重大,不过《通知》明确了对于重大项目类型的要求,即:铁路,***高速公路,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而且只是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资金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同时不得超越项目收益实际水平过度融资。此外,《通知》强调要把专项债券资金严格落实到实体**投资项目,不得将专项债券作为**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避免了多层嵌套和多层杠杆导致新增隐性债务。

2.如何保障重大项目资金需求?

《通知》在明确从严整治举债乱象、严禁无序举债搞建设的同时,明确提出支持重大项目市场化融资,合理保障必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鼓励多渠道筹集重大项目资本金,从而增加有效投资。我们认为这是对此前《***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国办发〔2018〕101号)的继承和升华:一方面,允许融资平台公司在不扩大建设规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与金融机构协商继续融资,避免出现工程烂尾,延续了101号文中“合理保障融资平台公司正常融资需求”的政策要求;另一方面,101号文中对于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的前提是“资本金到位、运作规范的必要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大项目”,而《通知》则规定为:对于部分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且有经营性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已纳入***和省、市、县级**及部门印发的“十三五”规划并按规定权限完成审批或核准程序的项目,以及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提出的其他补短板重大项目,这意味着重大项目的范围得到进一步明确和扩大。

同时,《通知》鼓励地方**通过统筹年度预算收入、上级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以及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渠道筹集重大项目资本金,包括使用各类财政建设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发行地方**债券后腾出财力等。

三、《通知》对基建投资影响有多大?

通读全文,我们认为《通知》的核心在于:坚持结构性去杠杆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地方**债务“前门”,增强基建托底经济能力,那么,对基建投资影响有多大呢?

《通知》“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但同时提出了两个满足条件:一是要符合“铁路,***高速公路,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等重大项目要求;二是评估项目收益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专项收入需要具备融资条件。下面我们简单测算下《通知》落地后的基建投资增量:

乐观情形下,由于专项债发行以项目自平衡作为基本要求,我们假设所有新增专项债项目都符合项目收益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仍有专项收入,即满足配套融资条件。考虑到目前专项债类型中以土储和棚改债为主,今年以来符合项目要求的收费公路、轨交、水资源工程等专项债总计发行639.5亿元,占全部新增专项债规模的比例仅为7.4%,即使假设全年比例提高到10%,扣除已经发行规模,预计年内还有1,510亿元相关项目专项债发行。公路、轨交等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按照5倍杠杆计算,新增专项债资金如果全部作为资本金,有望新增基建投资6,040亿元,相比于2018年17.6万亿元基建投资完成额,占比仅为3.4%。意味着乐观情形下,我们对于全年基建投资的增速预测从年初的6.7%上调到10%左右。

中性情形下,我们觉得3.4个百分点的拉动作用存在明显高估,因为专项债融资不可能完全替代项目资本金。试举一例:假设A项目总投资100亿,此前20亿为自有资金的资本金投入,80亿来自于专项债债券融资,以10年发行期为限,假设专项债票息率为4%,意味着本息需要偿付120亿。现在按照《通知》规定,20亿资本金同样来源于专项债融资,意味着增加配套融资20亿,假设通过银行贷款方式(10年期、5%年利率),对应的贷款本息偿还额为30亿元。这意味着该项目总体的投资回报要达到150亿元,项目收益对于专项债融资的覆盖倍数达到1.25。从我们目前了解到的轨交、收费公路等项目说明书中的现金流测算情况看,大多很难达到1.25的比例。

四、债市投资怎么看?

利率债:我们判断即使《通知》落地,专项债资金完全作为项目资本金使用,对于基建投资的影响仍然是托而不举,尽管对于经济下行和就业压力有一定缓冲作用,但基本面偏弱格*仍然对债市有利,不过在交易节奏上,需要把握通胀压力、货币政策的边际变化。

城投债投资:《通知》在多方面有助于城投平台融资进一步改善,如:企业法人项目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根据剩余专项收入情况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允许项目单位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等。在政策强调平台“按照市场化原则合理融资”的情况下,我们认为平台融资不会面临类似17年下半年强监管的情形,短期内维持宽松态势。在城投转型和分化背景下,投资者可以重点关注交投、轨道、水投类平台企业,特别是承接重大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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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是怎么一回事?有哪些公司比较好的?

私募基金(PrivatelyOfferedFund)是相对于公募(publicoffering)而言,是就证券发行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在我国近日,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我国**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基金按是否面向一般大众募集资金分为公募与私募,按主投资标的又可分为证券投资基金(标的为股票),期货投资基金(标的为期货合约)、货币投资基金(标的为外汇)、黄金投资基金(标的为黄金)、FOFfundoffund(基金投资基金,标的为PE与VC基金),REITS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s(房地产投资基金,标的为房地产),TOTtrustoftrust(信托投资基金,标的为信托产品),对冲基金(又叫套利基金,标的为套利空间),以上这么多基金形态,很多都是西方***有,在***只有此类概念而并无实体(私募由于不受政策限制,投资标的灵活,所以私募是有的)。  ***所谓的基金准确应该叫证券投资基金,例如大成、华夏、嘉实、交银施罗德等,这些公募基金受证监会严格监管,投资方向与投资比例有严格限制,它们大多管理数百亿以上资金。  私募在***是受严格限制的,因为私募很容易成为“非法集资”,两者的区别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大众集资,资金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果募集人数超过50人,并转移至个人账户,则定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极严重经济犯罪,可判死刑,如浙江吴英、德隆唐万新、***麦道夫。  目前***的私募按投资标的分主要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经阳光化后又叫做阳光私募(投资于股票,如股胜资产管理公司,赤子之心、武当资产、星石等资产管理公司),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目前较少,如星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即PE,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以IPO为目的,如鼎辉,弘毅、KKR、高盛、凯雷、汉红)、私募风险投资基金(即VC,风险大,如联想投资、软银、IDG)  公募基金如大成、嘉实、华夏等基金公司是证券投资基金,只能投资股票或债券,不能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不能投资房地产,不能投资有风险企业,而私募基金可以。至于那家私募基金比较好,楼上有列表可以进行比较。

什么叫私募

私募是国际债券发行的一种方式。债券私募发行时,筹资人不必将债券公开销售,而只是由银行、保险公司或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认购。私募债券发行通常采取记名形式,发行者可较少地公开自己的经营情况。私募债券不能上市流通,在一定...

谁能解释一下什么是私募债?

私募债是指在***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企业及其他商事主体在***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募集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券。

发债主体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募集债券,每款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