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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上市条件(公司上市的条件和要求)

2024-02-23 15:12:31 财经知识

公司上市的条件和要求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

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制度规则发布实施

转载:证监会发布‍‍‍‍

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结算、中证金融、证券业协会配套制度规则同步发布实施。

  全面实行注册制是涉及资本市场全*的重大改革。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试点注册制总体上是成功的,主要制度规则经受住了市场检验,改革成效得到了市场认可。这次全面实行注册制制度规则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注册制的制度安排基本定型,标志着注册制推广到全市场和各类公开发行股票行为,在***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此次发布的制度规则共165部,其中证监会发布的制度规则57部,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结算等发布的配套制度规则108部。内容涵盖发行条件、注册程序、保荐承销、重大资产重组、监管执法、投资者保护等各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精简优化发行上市条件。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将核准制下的发行条件尽可能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各市场板块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二是完善审核注册程序。坚持证券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的基本架构,进一步明晰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的职责分工,提高审核注册效率和可预期性。证券交易所审核过程中发现重大敏感事项、重大无先例情况、重大舆情、重大违法线索的,及时向证监会请示报告。证监会同步关注发行人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同时,取消证监会发行审核***会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会。三是优化发行承销制度。对新股发行价格、规模等不设任何行政性限制,完善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等机制。四是完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制度。各市场板块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统一实行注册制,完善重组认定标准和定价机制,强化对重组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五是强化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依法从严打击证券发行、保荐承销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细化责令回购制度安排。此外,全国股转公司注册制有关安排与证券交易所总体一致,并基于中小企业特点作出差异化安排。

  证监会**和中央纪委***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将以强有力监督打造廉洁的注册制。在制度规则层面,健全覆盖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退市、监管执法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范,加强行业廉洁从业监管。完善对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的抵近式监督和对发行审核注册的嵌入式监督,对资本市场领域腐败“零容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全面实行注册制制度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证监会通过邮件、信函、网络留言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市场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证监会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逐日汇总整理,逐条认真研究。截至2月16日,共收到意见447条,采纳89条,主要涉及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明确***财务顾问的履职范围、完善非上市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重大资产重组中的法律责任规定等方面。未采纳的意见中,有的属于操作层面的问题,将在具体工作中予以落实;有的属于规则理解问题,将通过宣传解读、行业培训等方式予以明确;有的存在较大争议,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还有的缺乏上位法依据,已在相关立法说明中做了解释。

公司上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细则是怎样?

2006年的证券法规定的是主板的上市条件,以下是创业板的上市条件 创业板:  指交易所主板市场以外的另一个证券市场,其主要目的是为新兴公司提供集资途径,助其发展和扩展业务。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较好。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公司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国内公开发行及上市的基本条件:一、规模要求1、净利润:主板上市要求3年盈利,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创业板(征求意见)上市要求2年盈利,且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2、营业收入:主板上市要求3年累计超过3亿元。创业板(征求意见)上市要求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3、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与营业收入指标二选一):主板上市要求3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创业板(征求意见)上市暂无要求。4、净资产及股本总额:主板上市要求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创业板(征求意见)上市要求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二、合规经营要求1、环保:是否属于13个重污染行业(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冶金、建材、采矿、化工、石化、制*、轻工、纺织、制革)。是否属于4个严格监控的重污染行业(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或跨省从事上述13个重污染行业。2、税收:上市前各项税收优惠是否符合***的有关规定;上市前是否存在严重的偷漏税嫌疑,或已受到严重处罚;上市后的各项税收优惠必须符合***的有关规定。3、会计基础:是否存在大量采用现金收购或收款;销售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是否过高;内控是否过于薄弱。三、行业发展情况及行业竞争地位1、市场容量和发展趋势。2、是否符合产业政策。3、上市主体的市场地位及市场占有率。4、上市主体的未来发展方向与目前主营业务的相关性,是否会导致主营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5、创业板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五新”:新经济、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服务,“三高”:高技术、高成长、高增值。四、经营模式1、采购模式及对上游的依赖程度。通过贸易商采购的模式重点关注贸易商是否仅为发行主体服务。2、生产模式及先进工艺、技术的运用:对生产过程中的价值增值重点关注企业是否是自主生产还是外协。3、销售模式及对下游的依赖程度。通过经销商销售的模式重点关注经销商是否完成了产品的最终销售和主要的终端使用客户。4、在能源及原辅材料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的背景下,是否具有较强的化解能力。5、是否具有严重的季节性和周期性。五、上市主体的完整性及***性1、同业竞争(要求完全避免)。2、关联交易(要求尽量减少)。3、“五***”(业务***、资产完整、人员***、机构分开、财务***)。六、其他影响上市时间的因素1、重大资产重组:非同一实质控制人下的重大重组(主板3年、创业板2年);同一实质控制人下的重大重组(运行1个会计年度)。2、实质控制人发生变更(主板3年、创业板2年)。3、高管层发生重大变化(主板3年、创业板2年)。4、股改时评估后调账(3年)。企业成功上市须具备三个要件:一是良好的基本素质;二是精心的策划;三是坚持不懈的努力。

下列各项中,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有()。

【答案】:A,B,C,D本题考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拟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和认购后取得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股票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符合下列条件:股票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条件是什么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法》等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此项限制)。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此外,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以下具体要求。(1)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以及资产完整。(2)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3)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4)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产业政策的规定。目前,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外,所募资金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5)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6)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7)公司有重大购买或者是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8)***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企业上市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上市后有什么有利的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3.***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上市后可以圈钱

动态丨证监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30721-20230727)

VCPECM律评团队整理汇总了20230721-20230727证监会要求已递交境外上市备案申请的企业提交补充材料的动态,后续不定期将对相关补充资料要求进行分析。

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补充说明,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协议控制架构,请说明:(1)协议控制架构设立的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搭建和返程投资涉及的各境内自然人、境内机构履行外汇管理等监管程序的具体情况等;北京中云融汇未在注册地办理境外投资程序的原因;(2)协议控制下相关主体之间的具体交易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对境内主体资金支持的时间、金额、途径、方式和定价公允性,有关资金往来等情况。

二、关于股权情况,请说明:(1)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该计划履行外汇管理等境内监管程序的情况,并说明该计划是否存在外部人员、未明确授予对象的情况;(2)请列表说明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股份变动的金额、定价依据,价款支付情况及税费缴纳情况,所履行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等境内监管程序情况。

三、关于国有股份,请说明国有股东标识办理进展以及国资管理程序履行情况。

四、关于规范运作,请说明:(1)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2)业务经营是否符合《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3)请列表说明境内各运营实体注册资本实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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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为:

大成律师事务所

刘婧律师团队

liu.jing@dentons.cn

注册制∣交易所审核发行条件和上市条件,分别有哪些重点关注事项?

央广经济之声

《投资修炼手册》全面注册制专题

为做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投资者教育保护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日前,在***证监会指导下,上交所联合央广经济之声打造了《投资修炼手册:全面注册制改革向未来》专题音频系列节目。本期为大家带来节目:《交易所审核发行条件和上市条件,分别有哪些重点关注事项?》

全面实行注册制后,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交易所对企业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全面审核。那么,交易所审核发行条件和上市条件,分别有哪些重点关注事项呢?

首先,在发行条件审核方面,交易所重点关注:

一是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及***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二是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中是否就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逐项发表明确意见,且具备充分的理由和依据。

此外,交易所对上述规定的事项存在疑问的,发行人应当按照交易所要求作出解释说明,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应当进行核查,并相应修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在上市条件审核方面,交易所重点关注:

一是发行人是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是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中是否就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以及符合上市条件发表明确意见,且具备充分的理由和依据。

同理,如果交易所对上述规定的事项存在疑问的,发行人应当按照交易所要求作出解释说明,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应当进行核查,并相应修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来源:上交所投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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