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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股权激励价格是多少(2016年新三板股权激励的价格是怎样确定的)

2024-03-11 11:12:57 财经知识

2016年新三板股权激励的价格是怎样确定的

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目前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未对新三板的定增价格做出具体规定,并不像上市公司一般,如要求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市价均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新三板的定增价格一般为企业和投资方之间协商确定。梳理已经挂牌新三板企业,企业在描述定增价格的参考依据时的描述基本都是为“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经营管理团队建设、每股净资产、市盈率等多种因素,并与投资者沟通后最终确定。”“询价式定增”也是确认定增价格的方案之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股转系统公告[2013]49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了企业定增,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可以向包括挂牌公司股东、主办券商经纪业务客户、机构投资者、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个人投资者在内的询价对象进行询价,询价对象应当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的规定。”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7年专注股改一件事。

股权激励员工要掏钱吗

股权激励要掏钱。一般公司推行股权激励员工都有明确的带行权价格,如低于市场价的,则公告取消或调低。员工不花钱购买,会导致公司整个管理系紊乱,也会引起别的员工的不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实行股权激励的,适用本办法;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害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股权激励费用怎么算

员工未来转让其取得的股票时,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就其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根据财税35号文,目前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

股权激励税率计算

关于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由上市公司或其境内机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依法扣缴其个人所得税。股权激励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年度内一次取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2)年度内两次以上取得——合并应纳税款=(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本纳税年度内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规定月份数=∑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与该次或该项所得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的乘积/∑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华为员工股权激励制度

制度内容如下:1.创业期股票激励:1990年,华为第一次提出内部融资、员工持股的概念。当时参股的价格为每股10元,以税后利润的15%作为股权分红。当时,华为员工的薪酬由工资、奖金和股票分红组成,这三部分数量几乎相当。其中股票是在员工进入公司一年以后,依据员工的职位、季度绩效、任职资格状况等因素进行派发,一般用员工的年度奖金购买。如果新员工的年度奖金够派发的股票额,公司帮助员工获得银行贷款购买股权。2.员工持股为激励制度:1997年,华为参照深圳颁发的员工持股条例进行制,员工所持股份由工会托管,随着公司效益的提升,员工持股制也就演变成了激励制度。为了提高对人才的吸引力,以1元的股票发行价格向内部发行股票,并拿出每年净资产的增量对员工进行股权分配,加大了员工的配股力度。3.虚拟受限期股计划:2000年,为解决资金和激励问题,华为再次进行调整,实施虚拟受限期股。主要强调股票的增值与分红,激励对象再享有表决权,时强调员工离职的激励福利丧失。该类期权的行权期限以4年为周期,每年四分之一,而且从初创期的全员激励走向了核心技术员工以及管理层的重点激励方向上。4.配股融资计划,进行人才锁定:2003年,SARS危机致使通信行业的出口收到严重影响,时面对员工出走思科等现象,为了进一步强化股权激励的效果,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此次调整后的股权激励计划明确了配股锁定期,即员工3年内得兑现,一旦离开期权即作废。时兑现比例下降到年1/10的比例。该计划的实施基本扭转了当时华为所处的困境。5.岗位激励计划:2008年金融危机大爆发,为了稳定人心,吸引人才,华为进一步革新,以员工岗位级别明确持股上限的方式实施了饱和配股激励计划。当然,该计划的实施,致使老员工基本已经达到持股上限,没有参加配股。但是,由于此次股权激励的年利率是6%,明显高于期银行存款利率,致使老员工仍然持有公司股权。基本实现了企业的稳定。6.TUP计划:2014年华为推出了TUP(TimeunitPlan)计划,即每年根据员工的岗位及级别、绩效,配送一定比例的期权。这种期权需要花钱购买,周期一般是5年。购买当年没有分红,前三年每年分红1/3,第四年获得全部分红。时最后一年获得股票增值结算,然后股票数额清零。该计划仅缓解了员工购买股票的现金压力,时通过期权方式强化员工工作积极性。

股权激励行权价格是什么意?股权激励行权价格?

楼主您好!

就是公司管理层或者员工达到原来制定的股权激励条件,比如业绩增长目标,那么就可以获得股权激励,在规定的时间里以原来确定的行权价,买入获得的股权激励的股份。行权价就是原来制定的股权激励方案规定的一个价格,一般远远低于股票现价,但是有严格的限售日期。目的是为了激励管理层或者员工更好的为公司服务。

股权激励收益计算公式?

  (1) 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

  (2) 股票期权应纳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企业实行职工股权激励计划,其费用支出如何计算确定,来自并在税前扣除?

2006年财政部在其颁发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中,对上市公司建立的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会计处理是:  1、上市公司授予股权激励时,不做会计处理,但必须确定授予股票的公允价格(该价格是采取会计上规定的期权定价模型计算)。  2、等待期间,根据上述股票的公允价格及股票数量,计算出总额,作为上市公司换取激励对象服务的代价,并在等待期内平均分摊,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其对应科目为待结转的“其他资本公积”。如果授予时即可行权,可以当期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成本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职工实际行权时,不再调整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只根据实际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  4、如果股权激励计划到期限,职工没有按照规定行权,以前作为上市公司成本费用的,要进行调整,冲回成本和资本公积。  三、企业实行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会计上认可的费用,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答: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实行的情况,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实质上是通过减少企业的资本公积,换取公司激励对象的服务;或者说,公司是通过资本公积的减少,支付给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报酬。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八条规定,此费用应属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支出,应当准予在税前扣除。  四、企业实行职工股权激励计划所确认的支出,企业所得税确认为何性质的费用?  答:会计准则将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换取激励对象的支出,认定为企业的营业成本。我们考虑,由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对象是企业员工,其所发生的支出,应属于企业职工工资薪金范畴。  五、企业实行职工股权激励计划所确认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在何时确认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  答: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一旦开始实施,其估计的金额将计入成本费用。会计准则之所以做出这一规定,主要是基本于受益原则和成本配比原则。即从授予开始,员工开始提供服务,该服务的成本就应记入企业成本费用。  而根据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企业工资薪金支出,必须是每年度“支付”的。而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是设定一定条件的,在实施过程中,有可能满足不了;况且股市发生变化,也可能影响行权(如授予价高于行权时的股票市场价格,现实中有许多公司出现这种情况),这种不确定性的成本费用,税法不允许当时就给予扣除。因此,根据税法的规定,这种费用,应在激励对象行权时给予扣除。  此外,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个人取得股权激励计划标的物,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也是依据个人实际行权时,确认为个人所得,且也是作为个人工资薪金项目征税。因此,个人确认收入,与企业确认成本费用,形成相互匹配。  六、企业实行职工股权激励计划,其费用支出如何计算确定,并在税前扣除?  答: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授予职工股权激励计划时,要在等待期内,按照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以及每年职工可能留用的比例及授予数量,计算作为企业当年度的成本费用,即在授予时点,按该股票的公允价格确定作为企业成本费用。而该股票的公允价格又是根据授予时该股票的市场价格,同时考虑等待期内股票市场波动等因素确定。  在税务处理上,由于税法规定的企业工资福利费,是按实际支付日确定作为成本费用,同时不考虑市场波动等因素。因此,在确认企业建立的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作为工资薪金扣除时,是按职工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职工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和行权数量确定。这种确认方式与个人所得税保持一致。

股份管理|第67期:员工股权激励(ESOP)---上市公司如何确定股票行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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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雪敬

编辑:小杉

行权价格指的是股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在未来行权时购买股票的价格,行权价格与股票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是股权激励制度的关键所在,因此行权价格是否合理关系到整个股权激励计划的成败。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价格的法律规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因为涉及公众股东的利益,所以要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为了明确限制性股票的最低授予价格,《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规定:“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定价原则和锁定期要求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①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②自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低于上述标准则需由公司在股权激励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对股东权益的摊薄影响,我部提交重组审核***会讨论决定。”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各国资本市场监管部门一般都要求行权价格要根据“公平价格”来确定。所谓“公平价格”指的是对股东和激励对象都公平的价格,一般有以下几种算法:

授予日的最高价格和最低价格的平均值;

授予日的开盘价和收盘价的平均值;

授予日日前一个月的收盘价的平均值;

授予日前一个月月的开盘价的平均值

授予日前一个月收盘价和开盘价的平均值。

在公平价格确定之后,行权价格的确定有以下4种:

1、等现值法

等现值法也叫作平值法。行权价格等于当前股票的公平价格。这种行权价格相对比较适合股权激励的本意,也是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采用的方法。行权价格等于当前股票公平价格的情况下,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在价值是零,但是拥有时间价值。

2、现值有利法

现值有利法也叫作实值法。行权价格是当前股票价格的一个折扣,这种方法的激励力度是最大的。在行权价格小于当前股票公平价格的情况下,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在价值是正的,而且还拥有时间价值。但是这种方法对股东是不利的,会稀释公司原有股东的权益。而且对激励对象的约束也比较小,他们只要维持现有股价,就可以在股权激励到期的时候获得股权激励的收益。一般对于陷入困境、发展潜力不大的公司会采用这种方法。

3、现值不利法

现值不利法也叫作虚值法或溢价法。行权价格是当前股票公平价格的一个溢价,也就是行权价格高于当前股票的价格。这种行权价格对股东有利,而对激励对象不利。这种方法用得不多,只适用于那些公司盈利状况和成长性都很好的公司。

4、可变行权价格法

前3种方法确定的行权价格都是依据股权当前的市场价格确定的授予的时期不同,行权价可能差别很大,尤其是在公司公开上市前后所授予的股权。例如***雅虎,公开上市前授予的股权的行权价一般在0.01-4.00美元之间,而上市之后的行权价则一般达到30.00美元以上,最高行权价为135.00美元。为了杜绝不科学、不合理的行权价格确定方法,体现对股东和激励对象双方的公平,现在***上市公司更倾向于设置一个可变的行权价格,行权价格变化的参数主要约定为业绩的变化和同行业股票的变化。例如指数期权、可再定价期权、业绩加速股票期权、业绩生效期权的行权价格就是可变的。

可变行权价格其激励的逻辑是:激励对象的表现愈佳→其导致的特定财务指标增长愈快→其股权的行权价愈低→其股权市场价格与行权价的价差愈大→其获利愈多→其激励效果愈好。具体操作方法示例如下:

某公司在股权授予日,根据公司及激励对象情况确定甲经理的股权行权购买金额为80万元,同时约定业绩系数与公司净利润增长、甲经理考核成绩挂钩。期满后,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增长了50%,甲经理考核为优秀,公司通过计算业绩系数定为0.4。此时公司股票的市价为14元,则计算行权价格为14÷(1+0.4)=10元,甲经理可行使的股权股数为80万元÷10元=8万股。甲经理此时如果行权,其收益为(14元-10元)×8万股=32万元。通过此案例我们可看出:

可变行权价格法在确定激励对象未来应得股权时,不是确定其应得的股数,而是确定其可以购买股票的金额;期满时的行权价格是与约定的业绩指标挂钩的,业绩指标完成得越好,则行权时的行权价格越低,可行权的股权数量越多,获利也就越多。

这种方法不考虑行权前后的股价差异,因此完全排除了与业绩提升或下降无关的股价涨落因素,激励对象努力程度越高,股权收益也就越丰厚。这种计算行权价格方法的关键在于必须有一套科学的、合理的业绩评价标准来确定业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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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突然要求员工购买公司的股权,价格低,是股权激励还是变相借钱?

如果公司突然要求员工购买公司的股权,价格低,是股权激励还是变相借钱?

最近一位朋友来咨询,她在一家本地中型科技公司上班,上周突然接到通知,要求全体员工购买公司的股权,每股价格不高,每个人要求要求购买股权的金额不超过3万元,可以自行觉得购股数量,说的是自愿,但通知中明显带有半强制性,朋友问这是股权激励还是变相借钱?

如果公司要求员工购买低价股权,并且该公司为上市公司,则可能是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来吸引员工的,比如员工持股计划或股票期权计划。如果员工购买股权后可以在未来以较高价格卖掉这些股份,他们就能够获得回报。因此,如果买入低价格的股权是参加公司正式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一部分,那么它是一种合法的方式激励员工,也符合公司的利益。

然而,如果公司突然要求员工购买股权并没有正式的计划和条款,或者公司的业绩不够好,这可能是一种变相借钱的方式,特别是当公司已经向银行或投资人贷款并且需要额外的资金时。在这种情况下,员工面临的风险很高,因为他们购买的股权可能大幅贬值。因此,员工在做出决定前应该了解清楚相关的风险和收益,谨慎申购股权。

欠款追讨商账追收

收回款项后再付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