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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通股份估值多少合理(天通股份未来10年估值?天通股份今天收盘价格?天通股份600330股吧?)

2024-01-30 16:19:03 财经知识

天通股份未来10年估值?天通股份今天收盘价格?天通股份600330股吧?

在开始分析天通股份前,我整理好的软磁行业龙头股名单分享给大家,点击就可以领取:宝藏资料:软磁行业龙头股名单一、从公司角度来看公司介绍:天通股份主要从事电子材料(包含磁性材料与部品,蓝宝石、压电晶体等晶体材料)的...

600330前景怎样?

如果后市该股没有守住该点位,该股的下降通道可能再次打开,建议逢高降低仓位了,后市除非控盘主力资金大规模建仓该股否则不更改对该股的评价.以上纯属个人观点请谨慎采纳朋友.

估值多少才合适?

合理的估值就是2pb。假定利润30%派息,那么收益率就是,8.4%+1.8%=10.2%。过去50年美股回报率大概就是10.5%左右。跟模型计算结果类似。多余的部分大概是pe变化,还有最近10年美股的非常态的超高roe。1990-2015社会无...

天通股份业绩披露?天通股份股价估值?天通股份股连续大跌?

随着新基建七大领域的迅速崛起,以及在"碳中和"、"碳达峰"的发展前景下,5G基建、特高压、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服务器、光伏等行业迎来发展黄金期,对软磁行业的需求更高了。接下来给大家介绍一家优质软磁企业--天通股份。...

天通股票目标价?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330)创办于1984,集科研、制造、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天通已形成电子材料、电子部品、智能装备和产业投资四大业务板块。

公司22年净利润6.22至7.05亿元,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产品应用广泛,公司发展前景空间巨大,成长性较好,是一个不错的值得长期投资的标的。

劵商和投行给出23年目标价,太平洋证券17.5元,国金证券19.8元。公司23年2月3号收盘价13.24元,还有不错的上升空间。

天通股份和航天军工有来自关吗

航天军工板块短线陷入修正当中不建议介入这是我2月11日写的文章可以看看那之后军工航天和当天我文章提到的建材钢铁板块的差距

600330后市应如何操作?五元成本,何时该卖出?

大盘已到合理价值区域,建议近几天2200-2300补仓或进场,逢低吸纳,不可最高,祝好运!

西安天隆VS科华生物:估值模型下的主客易位

疫情三年,特别是在今年一线城市遭遇轮番停摆下,成长性企业持续增长的财务估值模型被打破,机构投资事件大幅下降,在西安这个逐渐崛起的硬科技之都,大家听得更多的大概是投资机构要求被投企业在业绩目标无法实现的时候履行回购义务,倘有投资机构因为业绩条款的设计陷入巨额款项支付困境,则相当少见,然而,这样小概率的事件恰恰在西安发生。

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天隆公司”)对多数西安人来说或许名不见经传,但如果与上市公司科华生物联系起来,情况一下变得不同寻常。后者作为上市公司核酸检测龙头股之一,其PCR试剂和核酸检测工具通过了CE认证,新冠病***抗原检测试剂盒被列入WHO应急使用清单,受益于新冠疫情防疫政策,公司2021年营收约44.7亿元,净利润约13.8亿元。在交出这份亮眼业绩的同时,科华生物却同时发出退市风险警示,称其与天隆公司高级管理层的纠纷导致审计机构无法判断科华生物是否对天隆公司失去控制,无法对天隆公司的财务数据纳入合并审计,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面临退市风险。而在另一份编号为2022-003的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中,科华生物表示,如果失去对天隆公司的控制,通过对2021年3季度合并利润表进行拆分,公司净利润的87%将归天隆公司,达到10.02亿元,主要来自于核酸提取、扩增仪器及配套试剂销售。显见,科华生物的绝大部分净利润贡献来自于核酸业务,该部分业务实际由科华生物在控股天隆公司后,将公司原有分子诊断业务整合,在未完全取得天隆公司100%股权的情况下,将核酸业务全部划入天隆公司,颇有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颇为有趣的是,2020年度,对这个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格力地产通过全资子公司珠海保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科华生物95,863,038股股份,占股18.64%,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科华生物成为格力地产布*生物医*和医疗健康产业的重要落子。

据科华生物公告披露,2021年7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仲裁委《SDV20210578(2018.6.8)争议仲裁案仲裁通知》,天隆公司少数股东就与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书所引起的争议向仲裁***会提出仲裁申请并获受理。

事情缘起于2018年科华生物对天隆公司的一起控股型收购,根据科华生物披露的《合作备忘录》和《投资协议书》主要条款,科华生物与天隆公司股东彭年才、李明、苗宝刚及管理层合伙企业签署投资协议,约定天隆公司100%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7.7亿元,以此为基础,科华生物以现金方式对天隆公司合计投资553,750,000元,取得交易完成后天隆公司62%的股权,其中,428,750,000.00用于受让股权,占交易完成后股权的48%,125,000,000.00用于增资,占交易完成后股权的14%,交割分两次完成,该阶段之前一直是常规的并购交易。真正导致现在争议的源头是交易双方对进一步投资的约定。条款明确,以完成第二次交割为前提,科华生物在2021年度内有权要求现有股东将其持有的剩余全部股权按照12亿元和天隆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净利润的30倍孰高价出售给科华生物,现有股东在2021年度内亦有权要求科华生物按照9亿元和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净利润的25倍孰高价受让其持有的全部剩余股权,股权转让款可以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规则置换为科华生物的股份,如股份发行方案未获通过,科华生物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在2021年12月31日前或者进一步投资完成前(以孰晚者为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标的公司股权,或者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权或其它权利负担或限制。

受益于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天隆公司2020年净利润获得爆发式增长,科华生物未按照“进一步投资”约定收购现有股东全部股权,申请人请求裁决科华生物收购天隆公司剩余38%股权,对价约105亿元及违约金等,如上述请求未获支持,则请求裁决申请人有权分别以4.28亿元及0.33亿元回购科华生物持有的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科技有限公司62%股权,如上述请求均未获支持,则请求裁决解除《投资协议书》并恢复原状。科华生物反请求裁决解除《投资协议书》项下“进一步投资”条款。

通观本次收购,无可否认是,收购标的、交易时点、收益回报都非常成功,对科华生物的市值提升也有显著的贡献,如果不是外部市场因素变化导致定价基础发生巨大变化,则本次交易似乎不至于走向现在的分歧,特别是在前期交易已经达到控制目的后,进一步收购安排在对公司估值基础和估值假设上理当保持一惯性,已有交易文件和会计处理也能确认两次交易不构成一揽子交易,因此,无论是现金收购,或者是进行上市公司股份置换,交易双方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除非利益膨大到足以弥补根本违约的***失,否则不至于出现再次分家的情形。

回头再看本次交易,在2018年股权收购的时候,天隆公司的净利润尚为负值,按收益法评估的交易对象的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5.2亿元,西安天隆公司的评估增值近8倍,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西安天隆公司全部权益价值亦增值1.6倍,对于深交所就评估增值合理性的问询,科华生物列举了部分同行可比上市公司的PE、PS、EV指标论证其合理性。事实上,从模拟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来看,科华生物对天隆公司的财务预测还是相对谨慎的,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科华生物主动将核酸业务全盘整合至天隆公司,并在渠道优势上赋能才带来天隆公司的业绩增长,财务数据显示,购买日至2018年期末,天隆公司合计贡献净利润2,912.92万元,2019年净利润7,886.21万元,2020年10.86亿元。

然而,正是科华生物孤注一掷般的业务整合,叠加了全球范围新冠疫情,带给天隆公司净利润的短期巨大膨胀,致使30倍净利润的收购价格已经成为科华生物的巨大负担。问题又回到估值方法的选择,倍数估值法是否应当为此承担责任?

无论是以净利润、收入的一定倍数,还是以PE、PS或者EV的一定倍数进行估值,都属于相对估值方法,与DCF估值基于企业内在价值不同,相对估值往往基于可比资产的财务指标给出一定的倍数。尽管在收购模型中都会以DCF估值做支撑,但收购价格通常是由倍数来决定。实际上,在并购估值中,许多DCF估值本身是变相的相对估值,因为终值是用倍数计算的,DCF更多是一种检验和压力测试。DCF估值的核心基础为自由现金流,用间接法对自由现金流的调整的准确性还有赖于各类假设指标的有效性,其余对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计算、折现率的选择均有成熟的资本市场定价模型,并不会产生过度偏离。至于本次交易为何选择30倍的净利润的定价标准,应当与DCF估值下投资收益回报大体不会偏离太多。从估值逻辑上来看,在DCF估值假设没有发生太大偏离下的指导定价,因为净利润参考指标的绝对偏离,造成最终定价远超预期,对股权收购定价的审慎性无疑是敲响警钟。

由于相对估值的易操作性,如果忽略了风险、增长和潜在的现金流等关键因素的差异,而简单地将倍数和一些可比企业简单对比,会造成价值评估的不一致性。而且,倍数的选择受短期市场情绪影响较大,易呈现剧烈波动,其背后的假设缺乏透明度,更易受到人为操控。事实上,科华生物在答复深交所关于收购定价的合理性时,就简单选取了华大基因、达安基因、贝瑞基因、之江生物、艾德生物等行业可比公司的PE、PS和EV值,并简单平均,该等公司的财务指标之间相差数倍不止,倍数估值的有效性是需要检验的。

因此,使用相对估值首先需要理解指标选择背后的核心变量,就像在使用DCF估值时,通常会选取公司创造现金流的能力、现金流的预期增长潜力和现金流的不确定性,对应创造现金流的潜力、增长和风险。相对估值中,PE对应的是预期增长率,PB对应的是股权回报率,PS对应的是净利润率,EV对应的是资本回报率,而倍数是如何随着基本要素的变化而变化,是否如大量的估值分析默认倍数和基本要素之间存在线性关系呢,只有明白其关系,才能进一步对估值倍数进行合理修正,当认识到线性关系并不存在时,我们需要考虑到回归分析和拟合优度检验,但该项工作往往不是具体实施人员所愿意主动承担的任务。一笔交易中,如果采用相对倍数估值却没有进行合理检验和修正,其风险敞口将暴露无疑。

其实,估值定价无非是通过财务方法来确认投资对象的股权价值,无论是以相对倍数估值,还是DCF估值,落于交易文件的最终可能还是每一元注册资本的价格或每股价格,估值方法仅是确定定价依据,在同一笔交易或同一笔交易的不同阶段,企业价值估计基础理应不会出现巨大差异,即便加入时间序列因素,对远期交易既可以使用二叉树决策模型,亦可以在协议中简单粗暴的设定防御条款。如科华生物本次交易在约定科华生物主动收购剩余股权的同时,又约定了现有股东要求科华生物收购剩余股权的权利,正反叠加,几乎施加给了科华生物强制收购剩余股权的义务,而对天隆公司诸如业绩承诺、回购等对等义务均未体现,与部分文章所解读的“估值调整机制”有根本不同。积极地看,科华生物在本次交易中体现了极大的诚意,但从另一面看,科华生物放弃业务整合阶段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对进一步投资阶段交易定价的风险控制才是本次纠纷的始作俑者。科华生物在持股比例和董事席位上实现了表面的控制,但对业务整合、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放权,使其通过有效的董事会决议仍然难以要求天隆公司高级管理层配合审计。作为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年度审计,只要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符合董事会决策程序,就不存在是否有权审计的问题,天隆公司管理层拒绝执行董事会决议、拒绝配合审计恰是因为公司内控机制的缺失。

根据科华生物最新公告,2022年8月24日是上海仲裁委给予争议双方最后的和解期,在此期间,双方究竟能否达到和解呢?既然一切诉争的目的都是为了重新平衡各方利益关系,而争议的源头在相对倍数定价模型上,能否从定价模型的估值底稿出发探究其定价依据,进而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呢?

在彭年才等申请仲裁后,又申请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冻结科华生物所持天隆公司62%股权,科华生物则对仲裁提起了反请求,对财产保全提出异议,还提起了公司知情权纠纷诉讼,并由其股东作为原告、自己为第三人提起了虚假陈述诉讼,要求彭才年等承担***害赔偿责任。由于天隆公司62%股权被科华生物用作股权质押取得长期借款约3.06亿元,质押期限至2023年7月10日,所以,无论是否被冻结,该部分股权都难以被处置,至于科华生物籍以股东知情权纠纷通过查阅天隆公司财务账簿,进而实现审计的目的,由于审计需求与查阅会计账簿存在巨大差距,且依赖于在前的仲裁裁决,效用有限;其由股东发起的虚假陈述诉讼更是面临因果关系的举证,难度极大。双方的交锋还得回归到双方的请求上,彭才年等股东请求:1)以2020年审计净利润的25倍收购天隆公司剩余38%股权;或:2)按4.28亿元及0.33亿元回购科华生物持有的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62%股权;或:3)解除投资协议并恢复原状。科华生物反请求解除关于收购天隆公司38%股权的“进一步投资”条款。

首先,彭才年等主张的解除协议并恢复原状的请求估计难以获得支持,概因双方进行的是股权转让交易,除涉及合同条款外,还需遵循《公司法》的商事原则,相应判例亦有很多。其次,根据披露的投资协议条款,彭才年有权要求科华生物按照25倍净利润和9亿元孰高的价格收购天隆公司38%剩余股权,是否属于科华生物的强制性义务并未披露,违约程度难以判断,但从商业判断来看,该定价显著偏离合同订立时的真实意思,两种定价模式选择权一定是基于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为基础,否则没有实际意义,退一步讲,即便要求科华生物按照25倍净利润现金收购或者换股收购,该行为可能构成反向收购,导致上市公司实控人发生变化,且该项交易本身不具有商业合理性和现实操作性,明显违背公平原则,这也是科华生物基于“情势变更”原则要求重新协商,以变更或解除“进一步投资”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533条的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结合本条规定,如果适用情势变更,则需要将其与商业风险相互区分,商业风险往往表现在商事活动中的价格、供求、技术更新等因素的变化。交易价格往往是对风险的度量,如要证明属于情势变更,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价格波动来自于市场因素之外。本次交易的纠纷恰好是对交易价格的分歧,定价依据又是以2020年审计净利润为基础,从外观上看,影响净利润的条件无非产品定价、成本和供求关系,均属于商业要素范畴,新冠疫情和新冠疫情带来的产品需求激增严格的讲,前者属于情势变更,后者属于商业风险,因为后者影响的是供求要素,而不是对交易活动的外部整体化、系统性影响。所以,回归到前面的论断,本次交易定价实际上缺乏对交易定价风险的系统性防御,或者是交易定价未能充分反映远期交易的估值风险。

最后,彭才年等要求的按4.28亿元及0.33亿元回购科华生物持有的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62%股权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公平性也是需要讨论的问题。根据公开资料,在收购当年,科华生物即进行了分子诊断业务的整合,将核酸业务全部并入天隆公司,并在自己的销售优势和渠道优势方面给予天隆公司支持,天隆公司2020年净利润的爆发式增长恰是股权收购后双方协同、整合的结果,如果天隆公司要求回购,是否应该基于现有公司价值重新评估双方的贡献,进而确定公允的收购价格。在公司价值获得短期爆发式增长的情形下,以近乎原始价格回购现时股权,单从账面留存未分配利润简单比较就能确定严重不公平。

 系统分析天隆公司的诉求,基本能够看出彭才年等想要收回天隆公司原始股权,或者在上市公司股权置换中争取更多的股份,进而兑现利益。在保持现有股权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彭才年等作为科华生物控股子公司的小股东,其权益基础仍是子公司的账面经营净利润,并未分享到上市公司市值增长的红利,科华生物怠于收购天隆公司的剩余股权,彭才年等小股东的预期收益将一直无法兑现。至于彭才年等是否有谋求天隆公司***上市的想法不能排除,但若***上市将面临着销售市场的***开拓、控制权变更后的完整经营年度、核酸业务增长的持续性检验,甚至与科华生物在市场和技术上长期诉讼。另外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格力地产取得科华生物大股东地位并作为其在生物制*和医疗健康产业产业的重要落子后,天隆公司的博弈对象将不再是持股分散的科华生物,而是雄心勃勃的格力地产,彭才年等是否真如自身所想收回天隆公司原始股权也未可知。

综上所述,如果科华生物能够为彭才年等兑现合理的回报,或者在非公开发行置换股份时给予彭才年等满意的上市公司股份,双方将不至于走向反目成仇的境地,毕竟,核酸业务持续高增长的预期是需要面临时间检验的。

如果综合考虑到科华生物对天隆公司的实际控制地位、彭才年等对天隆公司***上市的冲动,以及天隆公司连续几个财年的优异财务表现,上市公司“A拆A”能否为利益各方提供一个纠纷解决思路呢?

所谓“A拆A”,是指按照2019年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A股上市公司分拆境内所属子公司并在境内***上市的安排。根据《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拟分拆的上市公司应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最近三年累计净利润扣除拟分拆子公司净利润后不低于6亿元,最近一年拟分拆子公司净利润占比不超过50%,净资产占比不超过30%。上市公司最近一年或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则不允许拆分。由于科华生物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与天隆公司的财务指标尚不能完全满足分拆上市的要求,因此,短期内谋求分拆上市尚有一定难度,但不排除向这一方面调整的安排。

在股权收购中,对于当期交易而言,无论是用资产基础法估值,还是收益法估值,其估值基础在于估值基准日前的历史数据,以及对关键财务指标或会计科目的合理假设,所以对应的现时交易价格受限于折现率或者内部收益率指标,具有内在约束。

对于远期交易而言,由于为其定价基础引入时间序列,一定程度上包含永续经营假设下DCF估值对当期交易定价的验证,以及引入时间序列分析对远期交易价格的再次预测,继续使用当期交易估值模型的定价基础会因为关键变量的变化而使交易价格产生严重偏离,天隆公司正是此类教训。对于远期交易而言,引入实物期权估值模型相对合理,决策树模型会考虑到不同事件下的概率分布,能够克服倍数估值下的简单线性假设,从而对估值定价进行合理修正。至不济,收购方也应当对远期交易拟定反向防御条款,像科华生物对进一步投资的约定变相为其设定了强制收购义务,却没有设定对应的估值调整机制、回购条款在上市公司产业收购中实属罕见,当为各交易参与主体提供警戒。

袁钟锐 执业律师

执业证号:16101202210427567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17792657459

yuanzhongrui@jtn.com

执业领域:私募股权投融资、资管与财富管理、

一般公司业务

袁钟锐,北京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学士、法学学士,长期从事私募股权投资风控与项目管理,专注房地产基金、医疗、教育并购基金、新材料VC投资。现为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致力于以自身所学处理投融资领域法律、财税和商业管理综合性事务。

天通股份最近有行情吗?谢谢

现阶段(最近几天)不会有大行情,而且股价可能下跌,建议减仓。考虑等待一段时间。希望可以关注,如果小幅下跌,碰到底部压力线反弹,再补仓买入。如果下穿压力线,果断离场。而本人认为,后面会有一波行情的机会也不大。(周均线,月均线跌破年线),请慎重,不适合投资。

600330天通股份怎么操作?后市如何?

大胆满仓,耐心持有,后市要翻番滴。